刘驰律师:中期目标是完善CBA公司的听证会规则和程序

作者:中国篮镜头文章来源:极速直播吧发布日期:2020-11-16 09:56:10

(体育大生意 刘驰/文)对于CBA公司而言,中期目标应该是完善CBA公司的听证会规则和程序;长期的目标是加强CBA公司治理。

编者按:本文根据中国之声《共同体》节目2020年11月13日播出的对中国体育法律师,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刘驰律师采访录音整理并扩展而成。刘驰律师开篇直言,鉴于我们并不了解很多背景事实,我们的信息来源是基于“体育大生意”公众号发表的文章《CBA装备天价罚单源于一场乌龙,最该被追责的是CBA公司高管?》一文,我们不从任何一方的角度去讨论或者是争辩谁对谁错,仅从依法办事,提高治理水平,特别是从管理者如何决策,各利益相关方如何博弈这些角度去分析。本文中所有的“我们”均指刘驰律师。

首先,我们认为本次争议的核心焦点是:

1)这些罚单是在CBA公司举行听证会之后发出的还是之前发出的。如果是在举行了听证会之后发出的,那么听证会规则是什么,那些当事方参加,特别是CBA公司和李宁公司是否参加,球员是否有律师代理?听证会做出的处罚决定是否可以上诉?如果罚单是在听证会之前发出,那么之后举行的听证会是否有可能更改罚单金额甚至是取消罚单?

2)如果CBA公司决定不举行听证会,如何保证被处罚球员和俱乐部的正当权利,特别是答辩权? CBA公司及其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决定是否可以替代听证会裁决? 董事会和股东会是否与球员有根本性利益冲突,即股东会由俱乐部组成,俱乐部作为雇主在这个罚单问题上是否能代表球员利益?球员如果对CBA公司或其股东会做出的处罚决定不服,是否有途径和可能上诉这些处罚决定?中国篮协作为CBA公司的上级主管机关是否是一个合适的听证机构?

其次, 我们认为这次事件在正常比赛情况下是不会出现的。 这次CBA开出罚单恰恰说明这是CBA公司在疫情期间为复赛做了最大努力来保证联赛的正常进行和观赏性,进而最大限度地保护李宁公司的赞助商权益。 出现这样的争议让人遗憾,但属于“瑕不掩瑜”,因此我们希望本文能够促进本次事件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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